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深刻揭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管党治党的基础工程。要把这一基础工程抓牢抓实,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证,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抓住了制度建设,就找准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突破口和关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也标志着我们党管党治党水平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提高制度化水平是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的必由之路
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既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我们党的党内政治生活总体上能够保持良好状态,离不开相关制度的支撑和保障。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要展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依然需要制度的支撑和保障。
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形成了诸如《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一系列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障了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史与兴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的历史。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既是中国共产党立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成功之道。如果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就会乱象丛生,就会危害党和国家的事业。在这方面,我们党曾有过深刻的教训。比如,在“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遭受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很不正常,这给党的事业、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和保障。
新形势下,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使我们党能够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始终保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生机活力。为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准则》和《条例》,谱写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新篇章,开创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新局面。《准则》和《条例》对于解决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的问题,必将发挥重要的制度规范作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已经不需要再提高了。能否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事关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把握规律、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既是当前坚持制度治党、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长期课题。
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才能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根据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在战略上精心谋划,在实践中有效推进。评价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不仅要考量单个要素的成效,更要考量整体系统的性能,关键要看多大程度上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多大程度上增强了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多大程度上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了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多大程度上维护了党中央权威、保证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通过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把握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的基本路径
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协同推进。新形势下,只有准确把握基本路径,才能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
深刻认识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力有很大关系。新形势下,只有深刻认识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政治自觉,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有序有效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是坚持制度治党的重要内容,在制度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战略地位。
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能力。能否随着时代发展和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的变化,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能力,构建和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直接关系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认识和自觉运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基本规律,提高制度建设的能力。《准则》的制定、《条例》的修订,是我们党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的发展变化,总结党的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直面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成果,得到全党同志的高度肯定,体现了我们党的制度建设能力。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能力,关键是要使制度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并使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上的带头作用。制度建设水平不仅体现在制定了完善的制度体系,还体现在制度执行力上。只有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真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力需要多管齐下,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带头作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作出表率,越要模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独断专行、弄虚作假,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更容易引发“破窗效应”,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上,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给广大党员树立标杆、作出示范、当好表率。唯有如此,才能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成为不能违反的“高压线”,才能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高度重视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历史经验表明,文化是制度之母,制度的权威源自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能不能有效开展,都与党内政治文化息息相关。与我们党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相比,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目前还是一块短板,还不能适应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的需要。新形势下,我们要在党内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在全党营造尊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维护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浓厚文化氛围,为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水平提供坚实文化基础。
编辑:赵英豪 马亚楠
作者简介
王韶兴: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政党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全国党建研究会特聘研究员;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兼任教育部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统一战线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监察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科社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长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政党政治问题的教学与研究。3项研究成果获得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张士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后,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访问学者,入选2012年首届“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